對鏡頭有興趣的人看到這篇你賺到!

於給我找到一個很好很好的站,保證是敝部落格開格以來最有價值的Link!本人雖然算不是哪門子的專家,不過我可是找資料第一名!沒看到的不要說我不夠朋友,淺水的人今天就給你賺到了——「HUROCAMERA」!在此你可以當到非常多Parts Diagrams的PDF資料,完全看到鏡頭裡面是怎麼回事!

(第一張圖便是Canon的環型對焦馬達)

買中古鏡頭的鳥事先不說了,反正今天漂漂亮亮的從合泰拿回來已經沒事了。現在要來說說之前謝老師給的,一顆撞爛但是沒有壞的EF28-105。

其實我之前已經在驢子上面找到28-135的分解圖(Parts Catalog),不過看著清理乾淨的鏡頭拿回來,也很想把28-105撞歪的橋正。總之—— 我~~就~~動~~手~~了~~,工具只有上帝給我們的雙手和一把起子。

反正我們姓何的遺傳天生就會拆東西,除了冰箱、冷氣、洗衣機以外,大到瓦斯熱水器、微波爐我通通都拆(我只說拆,可沒說修唷),小到兒子的玩具也拆。對於鏡頭這種價格高昂的東西早就肖想很久了,現在有這顆免成本又用不太到的鏡頭,不到20分鐘就解體完畢了!

坦白說,我是裝不回去才開始找28-105的分解圖,人年紀大真的有差,就這麼幾個零件還會歷歷拉拉。上次拆NB也是,居然都裝回去了隔天賢哥才在地上撿到一根螺絲!

總之,不只給我找到28-105的分解圖了,還有more and more,全部去當回來吧,哪天你突然像我一樣有這麼個機會,也許也可以自己試一試(拜託,請人家洗一支AF鏡頭要1500耶,搞不好以後我可以靠這個賺點錢唷)!

不過說鏡頭到底裝回去沒呢?還沒,明天見!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3) Trackback(0) Hits(140)

我很討厭政治,更討厭那張嘴,說出來的話聽起來冠冕堂皇,但根本就是屁!(屁,就是「明明什麼都沒有,但就是很臭」)

幾年上台的官員的第一句話通常都不是為民服務「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現在都用「做不好就下台」!「做不好就下台」到底是誰首創已經不可考,但這句話基本上就是一個錯誤的邏輯,聽起來很像是勇於負責,其實根本是狗屁,只是一種讓大家聽起來覺得很爽,但責任其實是你們自己扛、後果你們自己收拾的障眼法!

很難懂?
如果垃圾沒投進垃圾桶,走回去丟的叫負責、快步離開叫畏罪潛逃;
如果在路上開車撞了人,留下來的是負責、落跑的是畏罪潛逃;
如果把國家社會搞爛了,面對問題來解決叫做負責、下台叫畏罪潛逃。
要是我當官把事情搞雜了,我也會想趕快落跑,最好退出政壇,順便移民更好——「弄得越糟,跑得越遠」!

假設今天沒人做得好了,所有人都下台,然後呢?到底是誰給這些王八蛋觀念,說做不好下台就沒事的呢?
每隻官都說治安弄不好就下台,你我都不是第一次聽到,但現在治安只有越來越糟。要是這種看起來很有決心的宣告有用的話,以這句話被說過的數量來看,我們早就是太平盛世了!
如果改一下,也犯不著上台下台了,修個法規定「弄不好就砍頭」會不會效率會高得多呢?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5) Trackback(0) Hits(64)

說在公司測印表機需要一條比較長的網路線,我就想起「幾乎」曾經給我一條教室佈線用的超長網路線,不過事隔一週,我每天睡前都記得這件事,但每天出門就忘記。昨天在MSN的暱稱提醒自己記得,不過今天出門還是又忘記!所以就有了以下的對話:


P說:你今天的名字很好笑...
P說:我的建議是: 一回家就把網路線纏在脖子上.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啊?網路線嗎,因為上週就該帶了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而且我也把網路線拿出來放在門口了,但是每天都還是忘記

P說:貼紙條在摩托車上.
P說:忘記了就會回去拿.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那你可能會看到---「到底要怎樣才會記得貼紙條
P說:你的車停哪兒? 我去貼.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哈哈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早上出門前要幫小孩打理,一混亂都會忘事

P說:搞不好你跟阿賢說, 他會記得提醒你.
P說:那我會看到: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跟阿賢說"
Sid: 到底怎樣才會記得帶網路線呢! 說:挖哈哈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3) Trackback(0) Hits(38)

2006-3-6/ 吳志揚律師、吳宗樺律師/ 撰文 

智慧財產權(又稱無體財產權)為18世紀後之產物,雖然已經發展有2、3百年的歷史,但在法律演變的過程中,相較於傳統法學卻仍屬於新興的法學領域。由於智慧財產權法的概念與往昔支配、使用有體物的物權法觀念並不相容,而且大異其趣,因此一般人並無法輕易地了解其內容。不論一般個人或是企業經營者,只要聽聞侵害著作財產權相關之字眼,不是望而卻步便是如履薄冰。近日新聞報導,台北101大樓經營者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打算針對多家廠商發出存證信函,提醒停止商業化的利用行為,並建議廠商一同協商訂立授權使用之契約並支付價金;該消息一經大眾媒體報導後,不但議論紛紛,連智慧財產局也不禁主動提出說明。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與智慧財產局劍拔弩張的情形掀起一陣波瀾。

了解誰是著作人
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形成之目的,一方面不但鼓勵文化創作、技術創新、保障正當的交易秩序,提供智慧財產權人經濟利益上的誘因,以促進文化發展與維持合理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為使藝術、科學、工業發展不因為既有受保護之基礎阻礙而停滯不前,於適當的條件與情況下,允許他人合理的運用,以使整體社會與公共利益得到更大的回饋。整個智慧財產權法的體系,便是在權利者與使用者間做適當的安排與調和,絕無獨厚任何一方,而造成彼此間利益的失衡與衝突。本文就以台北101大樓為引,討論此次爭議涉及著作權法的部份。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誰是著作人,而著作權保護的範圍為何。台北101大樓當初於設計之時,是由台北金融大樓公司委託李祖原建築師承攬設計。當廠商出資聘請個人創作著作之時,可以以契約約定出資之廠商為著作人,而於創作完成,並具備著作的要件之時,由廠商取得著作權。因此,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打算興建台北101大樓,和李祖原設計師簽訂設計契約時,就可以特別約定台北金融大樓公司為著作人。之後,當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完成之時,因該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是獨立創作而非抄襲他人、為人的思想與感情的表達、屬於學術範圍之創作,台北金融大樓公司便成為著作人,同時也取得了著作權,而該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也受到了著作權法的保護。因為現今著作權法採取「創作保護主義」,當創作完成的時候,著作人就可以取得著作權,與取得不動產須經過登記不同,即使在家隨手創作完成之作品,於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要件下,一般人也可以和大師一樣晉身著作人的行列。

不動產所有人權利只限於建築物
傳統的思考上,不動產建物完成登記後,所有人就擁有了該建物的所有權。所有人可以自由使用或買賣處分建物,不過所有人的權利也只限於該棟建築物。要排除他人的侵入跟侵害,也只及於該建物能夠以雙手觸摸得到的部分。著作權的概念正好與該想法不同。著作權保護的並非有體物的支配,也不是雙手可及的設計圖或模型,而是從有形物中所表現出來精神創作,設計圖與模型只是精神表現的一個媒介而已。例如台北101的設計圖,台北金融大樓公司享有的著作權並不是該張設計圖,而是設計圖中所蘊含的形式與內容,只要運用相同的形式與內容的範圍,就是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著作權權利的範圍。若是有人做了台北101大樓的模型,雖然材料是自己掏腰包購買,又花了數天數夜不眠不休的精力與時間才做得栩栩如生,與真的世界最高大樓極為相似,但這個自己製作的模型,已經具備了建築著作的表現形式和內容,可能侵害到台北金融大樓公司的著作財產權。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台北金融大樓公司對於台北101建築著作的著作財產權權利範圍為何?這其中包括了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以及其他利用原建築著作衍生創作出的著作。因此,若是畫了與台北101相同的設計圖,做了相同的模型,甚至是有人大手筆的耗費千萬建築了一個與現在信義計畫區聳立的101大樓完全一模一樣的大樓,則侵害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個人或廠商利用照相機、V8等攝錄放影機拍攝101大樓另為新的創作,但從中可見該大樓的表現,則侵害著作財產權人的改作權。從此觀之,一般人即使路經信義計畫區,興致一來將101大樓拍進畫面中,非無成立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可能。

「合理使用」毋庸負侵權行為之責
然而,一般人對101大樓照相、錄影等行為若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則毋庸負侵權行為之責任。著作人的創作固基於自己的精神作用而為表達,但能為如此之創作,亦係奠基於前人知識累積與社會文化影響。對於著作財產權無限制的保障,亦有礙於後人文化之進步發展。於是,基於公益上之理由與權利衝突之協調,衍生出「合理使用」的概念,使在某些情況下之利用不構成違法。對於建築著作合理使用,依照著作權法第58條之規定,只有以建築方式重製建築物、或在公眾開放之戶外場所長期展示目的之重製,方應負侵害建築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之責任拍攝、錄影台北101屬於改作建築著作之行為,並不屬於該條所限定應負責之行為,不論個人或廠商只要不作這些行為,則不至侵害著作人之著作財產權(但是否有另外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上之問題,則屬另一回事,非在本文探討之範圍內)。

上述內容並不意味只要拍攝或錄影任何形式之著作,均可以免責﹔只是對於建築著作之利用,社會通念與立法者均認為一般人是得以適當的為重製(例如對於101大樓,非以建築方式重建一棟建築,或非以長期展示目的而為繪製設計圖與製造建築模型)及改作(例如拍攝與錄影),屬於建築著作之特別規定,並非放諸四海均有適用,其他種類著作之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不必因此而膽顫心驚,認為是對著作權利人之一大挫敗。而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若是欲利用101大樓之外觀創作獲得應有之利益與報酬,倒不如儘速聘請或雇用攝影家拍攝一連串的攝影著作、藝術家繪製繪畫及製作雕塑等美術著作、傳播公司錄製影像或資訊公司製作數位內容的視聽著作,於取得攝影著作、美術著作、視聽著作等著作財產權後而為利用或授權他人利用而取得報酬,似為較可行的方法。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103)

【中央日報 傅啟倫.臺北訊】 大學由你玩四年?根據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大學生每日念書不到一小時,三成以上的學生不常去圖書館。但是八成大學生每日上網時間超過二小時,還有四成的公立大學生忙打工(新聞、網站),大學生不用功,讓學者擔心人才素質低落,降低臺灣競爭力,建議學校應該提高畢業門檻。

行政院國科會人文處委託國立臺灣師大講座教授彭森明進行一項臺灣高等教育資料庫之建置,及相關議題探討整合型研究計畫,研究樣本多達四萬多人。

資料顯示,約百分之五十七的大一男生和百分之四十八的大一女生每日念書不到一小時,大三學生稍微好轉,但仍有百分之四十九的男生及百分之三十四的女生,每日只花約一小時念書,超過三成的大學生不常去圖書館。

既然大學生不讀書,那他們都在忙些什麼?資料顯示,他們在忙上網聊天、打工。超過百分之十五的大三學生每天聊天超過四小時,超過八成的大學生每日上網超過二小時,百分之三點九的大三學生上網超過十二小時。

大學生還忙著打工,資料顯示,公立大學打工比例四成,反而高於公立技職院校的二成八、私立大學的三成四、私立技職院校的三成二。彭森明表示,打工雖然可以學到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但多少會占用念書時間,影響基本學問的研習,值得學生與校方注意。大學生忙著玩、不讀書,立即影響到大學畢業生的國際競爭力,彭森明指出,他這幾年發現臺灣的學生申請國外大學的獎學金時比從前困難,頗令他感受到臺灣學生的素質降低。

他認為,這不單純是學生的問題,校方的要求、教師的教學品質都密切相關。私立學校學費昂貴,要學生不打工?為何不先請學校降降學費呢?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5) Trackback(0) Hits(114)

有多久沒感動了呢?我上次很感動是媽咪生下何小妹,母女平安的那一刻...。

每個人都做一點吧

佳雯提供的「2006.03.05台中市棄犬留置所狗吃狗事件簿」連結 (無法面對社會真實面的朋友勿連):
http://www.doghome.idv.tw/phpbb2/viewtopic.php?t=16260

這些圖並不是要嚇你的,大家也知道我並沒有特別關心流浪動物。但我覺得佳雯說得很好,就是---「挺身而出」。當然我也很佩服他可以犧牲假日去當義工。事實上,我和老婆也很想這樣做,尤其是每次看到電視上有些報導,不管是天災或人禍,總是會世界更多缺憾。

我常常講「我不是台灣人、也不是中國人,我是地球人」,回頭看一下全球的狀況吧,你還記得你為什麼憎恨別人嗎?我們只是變成被意識型態玩弄的傢伙。這年頭,在所謂「我們的」土地上所發生的事情,有幾件值得原諒?有些事,期待別人做是沒有用的,我還是相信,如果每一個人都做一點點好事,世界就會變好一點點。


偷穿高跟鞋(In Her Shoes) 

事實上我還沒看以前一直以為這片是講同性戀議題的片子,真是大大的錯怪它了,這是一部講姊妹情深的故事,最感人的就是妹妹在姊姊婚禮上唸出一段詩,連我的眼淚都飆出來了(哈哈,對不起還沒看的朋友,不小心洩漏了)。
好吧,卡麥隆小姐,你轉型成功了!不過編劇還是很貼心唷~~,讓甜姐兒一直穿得很清涼,哈哈!
很讚的片!快~~~去~~~看~~~~



----- 延伸閱讀 -----
700元的極大效用
http://www.wretch.cc/blog/editorsid&article_id=2397851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38)

Daphne在Yahoo賣東西,結果他的賣家接到假的得標信被騙,我請他轉給我讓大家看看長相,大概可以歸納出幾點:
1. 佯稱出國、遠行、沒時間不願面交。
2. 給予莫名優惠。
3. 佯稱Yahoo信箱未使用。

其實歸納也沒用,諸事小心才是上策!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最好!





----- 實際詐騙信件內容 ----- 

親愛的買家你好 !感謝你熱情的標下

Olympus 數位相機, [mju] u-mini 400M ,全新代理商貨,二年保固,送OLYMPUS 256M XD

  這項商品,因為個人因素在兩天後即將出國去,短時間不會回國。我希望可以在出國前完成交易,因要出國啦所以沒時間面交。如果可以接受先付款後寄貨者一律免運費,請您在 明天早上10 前完成匯款, 這樣我可以給你一個優惠價, 金額為: 5400        。

 

以下是我的匯款帳戶
金融代號:051帳號:1002161763900

 

因目前奇摩漏信嚴重並尚未改善 ,所以較少使用YAHOO信箱收發信,請勿回信至YAHOO信箱。有任何問題請以 yah888333@hotmail.com  信箱連絡,謝謝!

如果超過優惠時間才收到 mail接受此交易方式者請速將此信內容回傳至 yah888333@hotmail.com 信箱 告知益免物品被轉賣出去。

 

完成匯款後,請 E-mail: yah888333@hotmail.com 給我

☆得 標者姓名:
☆郵 遞 區 號:

☆寄 件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轉 帳 金 額:
☆轉 帳 時 間:
☆轉 帳末五碼:

 

本人在YAHOO賣場信用量好,請不用擔心收不到貨的問題, 物品收到有問題請在3天內依寄貨單上連絡電話提出,我會立即使用網路ATM退款處理,預祝我們有個愉快的交易謝謝 !^^!

我會在查到帳時立即幫你宅配寄出!約兩天左右你就會收到你的物品。如無法接受此交易方式,我將會把物品轉賣它人。不便之處敬請諒解,謝謝!

 

 


 


Posted by editorsi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5) Trackback(0) Hits(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