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改變很多,包括開始加入24反恐一族...
我是從第三季開始看的,很多人懷疑說這樣不照順序看是不是接得起來,其實沒差啦,除了像一些Nina等重複出現的人物外,由於不同季的反恐任務是不連接的,因此沒啥關係。
12/30,很努力把全部第四季看完,Michelle (Reiko Aylesworth)的劇中劇演得很好笑,哪有人隨身帶強心針的啊~~,不過這一季的結尾,我曾經在星期天晚上的台視有看過,所以Jack的Trick我已經知道,緊張度就下降了。不過Jack三番兩次的進出CTU也真是神奇!
(我覺得Michelle老是低著頭看人,原來是他下眼白比較多)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我要找片頭倒數的滴答聲拿來當手機鈴聲,於是我上網查了不少資料,發現自己落後的真多,一樣的點子好早就有人想過了,包括連CTU內線的鈴聲,還有Cisco電話的型號,甚至於還有人在討論如何將那隻話機的鈴聲切換成跟CTU一樣。我反正也不知道該選什麼當鈴聲(之前是Lydia),手機內建的鈴聲往往全部被我刪除,現在我用CTU內線的鈴聲,我覺得還滿不錯的,警覺性很高!哈哈,一聽到就緊繃了!
網路上也很多人在討論CTU裡的所有設備是什麼牌的,還去研究到底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其實做不做的到也不重要啦,戲劇效果做到比較重要!
-----Ref-----
http://www.e-jul.com/2004/10/12/ctu-sonnerie/
Michelle (Reiko Aylesworth) Photo
http://www.kiefersutherland24.net/bioAylesworth.htm
http://www.bbc.co.uk/cult/24/characters/michelle_dessler.shtml
http://au.news.yahoo.com/ent/slideshows/photo.html?gal=376&img=12238
http://tv.yahoo.com/tvpdb?d=tvi&id=1807778432&cf=pg&pgid=1808510506&index=60
http://herodote480.free.fr/Pages/reikophoto.php
Selected Category: 大腦日誌 (216)
- Dec 30 Fri 2005 02:09
這個月----反恐篇
- Dec 29 Thu 2005 02:10
這個月----手機篇
這個月好漫長,感覺上發生了很多事,不過因為24反恐還沒看完,每天還是很緊張!真的真的很奇怪,怎麼可能有那麼好看的影集啊!
我其實已經好一陣子訓練自己不要用PDA,因為PDA對我來說真的很不好攜帶,加上我原來那台是Zire71,並沒有電話的功能,我等於出門要帶上PDA、手機,萬一是採訪,我還是得帶紙、筆、照相機,這種一堆東西叫人很厭煩,一點也不想再這樣下去。
公司在訊息傳遞上主要是用Exchange,當然我們桌上就是Outlook,我以前曾經想用Nokia 6610的行事曆功能來同步Outlook,不過一般手機記憶體小,根本作不了什麼大事。我最恨的是,每一種設備,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同步程式,不過公司的電腦是有設權限的,並不是每一種軟體都可以灌。雖然我也有測試用的系統,但Outlook行事曆又不在上面。反正,之前個人的信息系統就是十個混亂!這算式可以這樣表示:
(手機+PDA+Outlook)*(通訊錄+行事曆)+MSN=十個混亂
到耶誕節前夕,我本來是很想把該祝福的人找出來,不過我發現有點困難,因為上述的公式還要在乘上「常常更新」才對!
Smartphone會比較有幫助嗎?
因為Smartphone就是透過Outlook(host)或Exchange(Server)來同步,所以 手機+PDA+Outlook 就一次搞定了,同時還一併獲得Pocket MSN的好處。但老實說,Smartphone的MSN功能我還沒用過,因為輸入真難耶!
簡單說來,不管是行事曆或通訊錄或MSN,我現在只要通通從Outlook下手就好了!行事曆是我最工作上很大一部份,像右圖這樣一目瞭然是不是超讚!
上個月,幫阿兄買了Dopod 577w,是Smartphone,我開始很認真考慮我是不是要換Smartphone。可是我們CTU中毒很深,所以我們還需要折疊手機,只是,我信的過的牌子有出折疊手機的實在還真少。另外,又不甘心花錢回頭去買舊的OS (windows mobile 2003),dopod雖然都是最新的Windows Mobile 5.0作業系統,但卻沒有折疊手機。
說來在這一行就是有一點兒讚,就在我跟同事借24反恐的時候也提到了Smartphone這件事,挖超讚的!居然有一支MPx220處於等待歸還的灰色狀態,哈哈,我果然是老賊一名,所以當場就把他借來玩了,在一週內,我耍起狠順便再去搜刮了一支Jabra藍芽耳機(就之前相簿裡阮經天那一支),本來還要A記憶卡來用的,結果居然短缺...^(*&&&。
Jabra BT500我看過KC的公關穿套裝戴覺得很好看,是一支可以著正式服裝配戴而不花俏的款式,對女生來說很合適,因為頭髮一蓋,後方比較厚的那塊都看不到了;不過我覺得男生戴就有點不便,而且對戴眼鏡的我就更麻煩一些。我用了兩天就開始嫌麻煩了,剛好也到了歸還的時間
。
MPx220我過去倒是在雜誌上介紹過,不過那時是為了mobile 2003,這支手機我的經驗是:1.拍照片超爛;2.耗電有點兇。拍照就不提了,比我的Zire71還遜(雖然MPx220居然還有閃燈!);耗電方面可能我同步用的是紅外線,又一直玩藍芽吧,且又不時在同步的關係,待機不到兩天。不過我覺得他的兩面液晶也設計的不頂好,明明就沒開蓋嘛!看個外面LCD的時間而已,居然裡面的LCD也會亮起來...。
MPx220過去04年底上市的時候是很大陣仗的,一支大概是18000還是17000來著,現在新機倒是很便宜,大概7000就有、中古剩4000左右。唉!這樣也是一年過去你知道嗎?一年掉一萬是怎樣,手機這東西沒本的人還真的追不得(還是買鏡頭好耶,我今天查我八月買的Sigma 18-200居然漲了快一千)!反正我現在就有一支Smartphone可以玩,就這麼玩到該還的時候吧!
-----相關連結-----
Jabra BT500
藍芽 v1.2 (10m)
http://www.jabra.com/
Moto MPx220
64MB Flash ROM
http://www.mymotorola.com.tw/
- Dec 18 Sun 2005 14:00
祝你沒有誤信妹喔
那天看到一篇轉寄信,內容重點是這樣的... ...
[分享] 中華電信電話費降價~內有設定方法!
上次是三分鐘1.6元,這次又少0.1元,又降價了!費率又改了! 大家快做更改哦!
中華電信室內電話改成『5分鐘1.5元』,但是中華電信真機車,每次都不公佈,還要自己去公佈欄看,收到這封mail後大家趕快打語音電話做更改吧,每支室內電話的原本預設為3分鐘1.6元,設定後將改成5分鐘1.5元!
ㄟ,你真的去換了嗎?小心一點,古人說,盡信「妹喔」不如無「妹喔」。
如果你已前曾經更改過市話費率為「上網型」,那就已經是最便宜了。這個MAIL所提的是「基本型」的部分,你可以參照中華電信費率說明的網頁自行比較一下。如果你真的改成基本型C,那麼月租費可能是75元(上網型是50元),通信費是1.5元/5分,也就是3元/10分(上網型是2.7元/10分),除此之外,「上網型住宅客戶可抵市內通信費25元」 。
祝你沒有誤信妹喔。
-----相關連結-----
市內電話月租費與通話費價目表
http://www.cht.com.tw/PersonalCat.php?Module=Fee,Describe&CatID=113&PageID=1449
- Dec 07 Wed 2005 22:37
小心一點不行嗎?
到底要怎麼教才懂得開車門前要看後方有無來車?
我又要罵一次,碼的,繼上次在路中間撞上下車的老先生後,隔不到一個月,今天從世貿展場回家又遇上一位豬頭媽媽後座開車門不看後面,撞得我摔到旁邊機車停車區。豬媽帶著兒子下車看我有沒有事,居然還跟我說,「你要不要先把摩特車扶起來」,他碼的,難道你不知道,我就是在等你老公下來把我車扶好嗎,去!
好在我已經轉型安全駕駛,車速不快人沒事(回家發現膝蓋還是黑青了)。
唉!我每次都是出完事離開現場以後,才會想起該做的沒有做,連他的車號都忘了記下來...$#@(*^,我看下次要準備一張「車禍卡」在身上,遇到了就照著做,不然被那一撞,有些步驟還是會疏忽掉。
-----相關連結-----
貿然打開車子車門、會讓你賠個半死
http://www.tainews.com.tw/lifelaw/9103/0303.htm
案例主題: 【一顆石頭】的故事—談交通事故之法律問題(後文取材處)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69
刑事責任
應負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輕傷者,最重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193條、195條,對於被害人,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用、看護費用、醫療器材費用、薪資損失、及精神上損害賠償…等。
-----以下可做「車禍卡」-----
交通事故應採取之自保程序:
(一)對雙方而言,保全證據最重要:
1. 保持現場:
靜候交通警察前來就事故現場拍照、繪圖(載明:車輛、人員位置、剎車痕、刮地痕、物品散落處、交通號誌、天候、光線照明…等)、制作筆錄,以利肇事責任之研判、鑑定。
2. 注意現場有無目擊證人:
如有「證人」目睹當時事故狀況,如對己方有利,應注意請其留下聯絡電話、姓名,以利將來雙方有爭執時之舉證。
3. 受傷者,應立即就醫、驗傷,留下診斷證明書為憑:
最好前往公立醫院或大型私立醫院,較有公信力。
(二)對肇事者而言:
1.切勿「逃逸」:
被害人常因肇事者逃逸、未及時救援而導致嚴重傷亡,且因逃逸引發之刑法第185條之4及第294條等遺棄罪及終身吊銷執照處罰甚重,且性質上為公訴罪或行政處分,無法因和解撤回告訴而免除責任。再者,在實務上,被害人或其家屬對於肇事者逃逸一事均十分憎恨、耿耿於懷,常為了企求法律上加以制裁,鍥而不捨,導致和解協商之困難。在法院判決上,亦常因逃逸者之犯罪後態度及所造成之傷害等因素,從重量刑,不可不慎。
2. 通報110及119救援:
請警方到場處理,涉案人(刑事被告)有「自首」減免刑事責任之效果。對傷重病患,應立即通報119由救護車緊急送醫,挽救生命,並避免傷害擴大、降低賠償程度。
3. 盡力尋求和解:
載明和解條件,如能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免除刑事責任者,對被告而言,未留下前科紀錄且早日處理終結,才能寬心。
(三)對被害人而言:
1. 保留單據:
醫療費用、診斷證明書及因此事故所支付費用之各項單據,以利未來追究刑責、請求賠償之憑據。
2. 在公立機構(如調解委員會、法院等)或公證人前協議和解:
其調解成立證明書、和解書或載明得逕行強制執行之公證書等,才有強制執行效力。否則,日後肇事者未能依約履行時,須再上法院訴訟,曠日費時。
3. 進行假扣押:
當肇事者遲無達成和解誠意時,被害人或其家屬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進而向稅捐機構調查債務人(加害人)財產,查知後就其名下不動產或銀行定存等財產進行假扣押,嗣再循法律程序調解、訴訟,避免訴訟中加害人脫產。否則,待一、二年後訴訟勝訴,惟加害人也脫產完畢,屆時可能一毛錢賠償都要不回來了!
4. 尋求律師協助訴訟:
調解或訴訟程序頗為專業,特別在賠償金額較大之案例,有專業律師協助進行財產保全程序(假扣押)、調解、代理舉證、繕狀、主張各項事實,調解成立成功率高,且對訴訟勝算機會較大。如賠償金額不大,加害者又無誠意,而必須爭訟時,應妥善利用各項義務法律諮詢及訴訟輔導,有了基本之舉證、訴訟常識,才不會吃虧。
- Dec 05 Mon 2005 07:14
[薦] 2005台灣媒體指南
雖然這就是一本所謂的業務部企畫專刊,不過對我這種三角貓來說還是很有用的!這本專刊內頁有個文案很有趣——「把『媒體指南』借給人家是個傻瓜」,
下面那句更妙,
「借來的『媒體指南』又還給別人那更傻」
一般網路書店沒有賣,可以到動腦的官網去買。
http://www.brain.com.tw/book.asp
我在網路上也找到這本專刊廣告的價目,大家可以做個參考。
http://www.brain.com.tw/2005media/new_page_1.htm
主要的議題包括:
1. 2004年五大媒體廣告量調查與分析
2. 台灣主要媒體簡介(含內全頁價目)
3. 台灣戶外媒體環境
4. 有效的媒體策略
5. 台灣廣告/媒體代理商排行榜
6. 2004年500大廣告主排行
7. 媒體辭典
8. 廣告相關法規
9. 廣告相關團體聯繫
-----相關連結-----
Slogan Generator (在想slogan的有福了)
http://thesurrealist.co.uk/slogan
- Dec 04 Sun 2005 22:56
還有誰是復興高中畢業的
意外,其實只是伴隨改變而來的結果...
各位觀眾...話說我們上次提到一位高中同學參選板橋市市長,雖然沒有當選,不過差對手並不多。回士林是星期六的事,自然也不會在那天忘了翻翻復興高中的畢業紀念冊,很妙的是我還發現趨勢的Rita也是我同屆的,不過以前真的沒印象就是了,翻了翻發現當初學校合唱團兩位伴奏也是跟他同班(也發現以前的畢業紀念冊編的很遜...),現在我們在業界的高中同學又加一囉!
其實有時候去找一些過去的回憶很有意思,總會出現很多意想不到的事。這讓我覺得人生其實並沒有真的意外,總是在你決定換一條路走時才會被照到罰單、總是換一條線跑才會遇到老朋友...。意外,其實只是伴隨改變而來的結果。
上週,也跟Kaya聯絡上,因為我發現他的名字掛在理財雜誌的網站上,由於兩家公司實在近到走路不用10分鐘,也無須擇日,當天中午就一起吃了飯。對這個人印象其實很深刻,因為賢哥滿月的時候她提了一堆尿布過來...,妙在哪呢?那時我其實跟她男友才是同事,等於她是幫忙送而已。不過她後來也進了infofax體系,直到四五年後的今天再聯絡。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去吃的那家還滿特別的,很推薦大家去吃吃看,食材、飲料都相當的注重,中午套餐價位大概在200左右,我們都點了黃魚(除了黃魚我還印象有肋排),老闆娘鄭姐說這不是養殖魚,因為他哥哥在當船長。鄭姐已經五十歲,不過他言談時神采奕奕,充滿了活力,他說開這餐廳不是為了賺錢,她和她老公主要是代理圖庫。我向來喝冰咖啡,不過講究的冰咖啡因為製作費時,一般我也是通通煮好再趕快冰到冰箱去(懶人冰咖啡,我只懂得趕快冰到冰箱去味道就不會跑掉了)。老闆娘則說他們的冰咖啡真的是慢慢過濾的,今天喝的冰咖啡一定是昨天作的。反正吃跟喝都讚,推薦大家去試試,後來老闆娘拿了名片來跟我們換,發現我們兩個都是傳媒業,就聊得更起勁了...。
又離題了嗎?這次沒有,我要說的是,平常我根本不在乎三餐是不是好料理,只要能填飽肚子就行,當天其實也沒特別挑,同一地點的餐廳其實也換過好幾家。如果那天沒有跟不一樣的人吃飯,應該也不會到不一樣的地方用餐吧!快來找我吃飯吧
。
-----相關連結-----
6color 六色國際
http://www.6color.net/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60號
(一、二樓是餐廳,三樓是圖庫公司)
02-33931110
- Dec 01 Thu 2005 22:34
有
2008紀錄
吃喝玩樂(4)





